基础操作
掌握截图与图片贴图中的标注基础操作,撤销和重做修改、复制已有标注,并按使用习惯调整工具按钮的顺序、一级与二级位置及隐藏状态。
在截图或图片贴图上添加标注,可以圈出重点、写说明,也可以把同一种标记复制到多个位置。先熟悉这些共用操作,再把常用工具放到顺手的位置。
打开工具栏,选择标注工具
截图时,框选区域后即可使用标注工具栏。图片贴图上,按 SpaceSpace 显示工具栏。
点击工具图标开始标注,下方会出现该工具的样式选项。带小箭头的按钮包含一组工具:点击旁边的小箭头,展开二级菜单,再选择需要的工具。
切换组内工具后,一级按钮会显示刚选中的工具。再次点击已选中的工具按钮,可以退出当前标注工具。
选中已有标注,继续调整
默认启用「标注二次编辑」。对于支持再次编辑的标注,先切回同类工具,再点击已有标注,就能调整位置或样式。例如,要修改矩形,先选择「几何图形」。
选中后修改工具栏选项,会作用于当前标注。准备给下一处标注设置不同样式时,先按一次 EscEsc 取消选中。
如果无法重新选中,检查「标注」设置中的「标注二次编辑」是否为「启用」。画笔笔迹等不支持二次编辑的内容,需要撤销重画;各工具能调整的项目以对应文章为准。
撤销、重做与删除
| 操作 | 默认快捷键 | 作用 |
|---|---|---|
| 撤销 | Ctrl+Z⌘ Command+Z | 撤回上一项标注操作,也可以点击工具栏的「撤销」按钮 |
| 重做 | Ctrl+Y⌘ Command+Y | 恢复刚撤销的操作 |
| 删除选中的标注 | DeleteBackspace | 删除当前选中的对象;也可以用撤销找回 |
| 清除所有标注 | Ctrl+Shift+Z⌘ Command+⇧ Shift+Z | 清除当前画面上的全部标注 |
撤销可以连续使用。撤销后如果又进行了新的标注操作,原先被撤销的操作就不能再重做。
正在编辑文字时,删除键用于删字;上表中的对象删除操作以选中图形等标注为例。
「清除所有标注」会同时清空标注的撤销记录,不能再用撤销恢复。只想去掉一个标注时,优先选中删除,或撤销刚才的操作。
拖动复制已有标注
需要几个相同的框或箭头时,可以在当前画面内拖出副本。以矩形为例:
切回「几何图形」工具,找到已经画好的矩形。
按住 Alt⌥ Option,用鼠标左键从矩形内部拖到新位置,原标注会留在原处。
松开鼠标,再松开修饰键,完成复制。需要水平或垂直移动副本时,拖动中再按住 Shift⇧ Shift。
- 从已有标注拖出按住修饰键,从矩形内部开始拖动。
- 原件保留,副本移开加按 Shift,让副本沿水平或垂直方向移动。
这种方式适用于几何图形、箭头、文字等支持拖动复制的标注。画笔笔迹、水印,以及用自由绘制方式生成的马赛克或橡皮擦笔迹不支持。它是在当前画面里复制对象;要把标注后的整张图片复制到其他应用,请使用截图或贴图的复制功能。
管理按钮的顺序与层级
常用工具可以直接放在一级,不常用的工具放进二级菜单,暂时不用的则隐藏。
打开管理界面
展开任一带小箭头的工具菜单,点击右下角的「调整」,进入「编辑标注工具栏配置」。也可以在「标注」设置中找到「标注按钮调整」,点击「编辑按钮」。
管理界面中,每一列代表一个一级按钮。列顶部的第一个工具是该组的默认显示工具,同列的工具放在一个二级菜单里。只有一个工具的列不显示展开箭头。
这里的“二级”指按钮展开的工具菜单,不是选中工具后出现的样式选项栏。
拖动到想要的位置
| 目的 | 拖动方式 |
|---|---|
| 调整一级按钮的左右顺序 | 拖动整列顶部的手柄,将这一列移到左侧或右侧 |
| 把工具设为该组的一级显示项 | 将工具图标拖到这一列的第一个位置 |
| 放到二级菜单 | 将图标拖到某一列首个工具的下方;上下位置就是菜单顺序 |
| 单独占一个一级按钮 | 将图标拖入右侧带加号的区域,创建新列,再按需移动整列 |
| 隐藏工具 | 将图标拖入底部隐藏区域 |
| 恢复隐藏工具 | 从底部拖回某一列,或拖到加号区域成为独立按钮 |
调整会自动保存,完成后关闭窗口即可。点击「恢复默认」可以重置整个按钮布局。
加号区域用于接收拖入的工具,单击加号不会创建空列。隐藏只影响工具入口,不会删除画面上已经添加的标注。
记住组内最后使用的工具
如果希望下次仍显示上次选中的组内工具,在「标注」设置中开启「记住工具栏的工具选择」。这项设置默认关闭;没有开启时,临时切换组内工具不会写入默认布局。